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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市渝水区国家税务局于2003年7月征管改革中更名成立,它的前身为新余市国家税务局渝水区管理局,税收征管范围包括渝水区城乡近600户一般纳税人、400多户小规模纳税人,新余城区4000多户个体工商户及渝水区、仙女湖区22个乡镇的农村税收,全局现设9个股室和3个基层税收分局,现有干部职工104人。
去年以来,我局结合全局税收工作实际,以基层建设争先创优和争创省级文明单位活动为契机,以健全内外监督机制,规范税收执法行为为突破口,以强化教育、健全制度、实施监督为着力点,采取了一系列有针对性的措施进一步加强依法治税,强化两权监督,大大增强了全局税收干部的执法意识和责任意识,有力促进了全局各项税收工作的圆满完成。
一、建立“两责”体系,强化两权监督
解决监督什么的问题是实施有效监督的前提条件。只有明确需要监督的内容,才能实施有效监督,防止监督“空对空”,做到有的放矢,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因此,我们针对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运用中存在的权力过于集中、执法和管理随意性大、量化尺度不统一、责任难以落实到人,考核不能落实到位等问题,从理顺程序,界定权责入手,建立了从局长、分管局长、股长到一般干部,共49个执法岗位和21个行政管理岗位的536条职责、218条岗位目标、421条工作规程等内容的《税收执法责任制》和《行政管理责任制》(简称两个责任制),明确了责任追究的内容,按照直接责任、连带责任、第一责任3个级别,分经济处罚、党纪处分、政纪处分和移交司法机关处理4个层次进行追究。制度体系的建立,保障了执法有依据、操作有规程、权力有制约、过程有监督、责任有追究,较好地解决了以往在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重权力、轻责任;重实体、轻程序;重群众、轻领导;重纳税人、轻征税人等问题,达到了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将“两权”监督寓于日常税收工作之中的目的。
同时,我局注重研究掌握税务机关这一“高危性”职业的特点和“两权”运行中的规律,对关键部门、关键环节、关键岗位和易发、高发、多发性问题实行重点监控,开展“六查六看”活动,变“泛泛监督”为“重点监督”。追究能否到位是决定“两权”监督能否落实到位的关键,也是解决监督中存在的失之于宽、失之于软问题的有效措施。为此,我局在追究过程中注重区别工作不到位与越位、无意过错与主观故意、一般工作过失与严重失职渎职等不同情况,确定相应的责任追究内容,严格做到“三坚持、三反对”和“三个不放过”,即坚持追究的严肃性、反对随意性;坚持追究的公正性、反对徇私情;坚持追究的合理性、反对片面性;对低级的过错不放过、重复的过错不放过、原则的过错不放过。
二、实施“阳光税收”工程,推进政务公开
为增加税收政策的透明度,最大限度地保证纳税人的税法知情权,让更多的纳税人学习税法、熟悉税法,我局推出了“阳光税收”工程,制定了加强税收法律法规宣传和辅导的整套措施。一是税收宣传年度有计划、有阶段、有重点。我局制定了年度税收宣传计划,并将该项工作列入目标管理考核内容,要求各分局、股室结合实际情况,分别确定每个阶段的宣传重点;二是税收宣传因人制宜,各有侧重。“阳光税收”工程针对不同纳税人,采取不同的宣传方法。例如:对新开业的纳税企业,我局每月组织一两次相关的税收政策宣传和培训,对财务人员重点辅导基本税收政策、发票管理、减免税申请、纳税申报和有关的财务制度等,而对老纳税企业则每个季度召开一次财务人员例会,向企业负责人及财务人员重点宣传最新的税收法律法规,加强税企沟通,并听取和了解企业在办税过程中的意见和建议;三是税收宣传与纳税人“零距离”。我局要求每个分管办税大厅设立领导值班岗,每天安排一名负责人受理纳税人的咨询,使纳税户在办理纳税事宜时能及时了解最新的税收政策和财务制度。另外,我局还开展送税法上门活动,组织税务人员到纳税户实地宣传税收政策。
在实施“阳光税收”的同时,我局以加强依法治税,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紧紧围绕我局总体工作思路和政务环境评议评价工作,本着“抓深化、求突破;抓完善、求发展”的原则,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一是加强政务公开硬件建设。在继续巩固现有公开栏、公开橱窗、印发宣传材料、刊登报纸、刊物等公开形式的同时,努力研究和实践运用电子化、数字化等现代信息手段,如电子触摸屏、大屏幕显示器、网络化政务公开系统等的形式,实现政务公开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现代化;二是细化政务公开内容。我局将政务公开内容分类归纳为事物、财务、人事、廉政四类,总计21项,要求各单位严格自查对照,缺什么补什么,不断完善对外公开的内容,并进一步加强内部事物公开,主要是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内部财务收支、干部考察考核奖惩等内容作为重点公开;三是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制度建设。建立健全政务公开专人负责制、案卷管理制度、监督检查制度、首问责任制等政务公开制度,并根据政务公开工作发展的需要,对各项制度的内容进行不断的充实和完善,实现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三、加强法制建设,坚持依法治税
我局以全面贯彻新《征管法》及《实施细则》为契机,以各种形式的执法检查和执法监察为抓手,以严格执行各项税收法律法规及制度为突破口,大力进行税收法制建设,全面提升我局税收执法水平。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的会签会办和备查案制度,全面落实执法公示制,进一步提高我局税收执法透明度;依法办理税务行政复议、应诉案件,坚持维护国税部门的执法权威和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建立健全《税务行政执法责任制》、《税务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和《税务行政执法行为规范》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大力夯实税收法制工作基础,有效规范我局税收执法行为。坚持开展执法检查和执法监察,切实加强对税收执法行为的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督,进一步改善我局税收法制环境,提升我局税收法制建设水平。
依法治税是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依法行政的具体体现,是税收工作的基础、灵魂和立足点,是税务机关的根本职责。我局坚持把依法治税贯穿到全局税收征管工作各环节和税收管理全过程,切实做到据实征收、依率计征、应收尽收,在严厉打击和惩处少数偷逃抗税分子的同时,维护广诚信纳税户的合法权益。坚持以组织收入为中心,不断加强税法学习,强化税法宣传,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强化执法监督,严格做到依法征收、依法减免、依法查处。
四、夯实征管基础,提升征管质量
我局坚持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加强税收征管,强化征管基础工作,实施制度创新,有力促进了全局税收征管质量的全面提升。一是征管基础工作显著增强。我局完善了户籍管理制度,与工商、地税、银行等部门建立了涉税信息传递制度,漏征漏管户清理形成了制度化,开展了企业纳税信誉等级评定,统一了征管资料管理,规范了征管程序,制定了一系列配套制度和税收管理制度。二是征管职能进一步理顺。我局通过制订下发《渝水区国家税务局机构设置与岗职体系》,进一步明确了各分局与股室的工作职责,切实解决了职能和职责重复交叉问题,提高了征管效率。三是税政管理水平明显提高。进一步完善了增值税、消费税和所得税管理制度,逐步形成了比较规范的管理体系。开展了增值税、金融企业所得税、存款利息所得税等有关问题的调查研究,较好地解决了税收政策落实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四是进行了制度创新。在个体税收征管中首先推出了纳税储备金制度,从制度上解决了纳税户走死逃亡的问题。五是全面推行了多元化申报和“一窗式”纳税管理。通过耐心细致的宣传工作和先后20多次业务培训,我局大部分纳税户如期实现了多元化申报,并且申报率稳步攀升;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我局于今年8月在城北办税大厅正式推行“一窗式”纳税管理,实行前三后二的窗口人员布局,使纳税户的进项审核、发票认证及纳税申报一次性完成,大大提高了办税效率,方便了广大纳税人的纳税申报。六是严格经济考核责任制,先后下发了《过错责任追究办法》、《关于对申报率考核的通知》、《税收票证考核办法》等几个制度和办法,并狠抓落实。七是开展征管质量考核和专项整顿。我局每月定期进行入库率、申报率及多元化申报指标考核,进行CTAIS运行考核,不定期开展集贸市场、加油站税收及出口供货、出口退货企业专项清理整顿;积极开展税收执法检查、执法监察,监督基层分局及各股室依法治税、依法行政。
虽然我局在税收执法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无论是从税收执法的形式和内容方面,都较以前更趋规范,更合程序,但也应看到我们在执法方面还存在一些不够完善的地方和亟待解决的问题。下面是我局九月初全面税收执法自查字纠活动中集中反映的问题。
1、税收征收管理方面
(1)工商登记信息联系通报制度有待健全。工商部门不配合我局建立工商登记信息通报制度,导致我局无法及时掌握纳税户工商登记信息,给我局税收征管带来不便。
(2)减免税台账无法生成。由于受多元化申报软件的局限,纳税人的减免税信息无法直接导入CTAIS系统,因而无法在CTAIS系统中生成减免税台账,致使CTAIS中征前减免的纳税户的减免税信息与纸质申报资料不符。
(3)由于征管力量和征管手段的局限,个体税收征管存在漏洞。○1城区内少数新办个体户及关、停、并、转户或地处偏僻、生意清淡的个体户,由于税法意识淡薄,拒不配合我局税收征管工作的现象时有发生。○2由于受征管条件的制约,城区农贸市场的生猪增值税征收滞后。○3农村集贸市场由于征管力量不足,税收管理上存在一些未办证、未缴税漏征户。○4由于厂家技术保障不能及时到位,加油站税控装置不能确保正常运转,不能正常读卡的现象时有发生,造成纳税户不能按时读卡申报甚至申报数据与读卡数据不符,加油站税收征管困难。○5由于CTAIS系统设置因素,操作人员变动后无法查询发票发售和审核数据,造成工作被动。
2、税收计会统方面
工本费收入有未按时入库现象,税收票证填开考核惩罚没有完全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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