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款征收方式

    (一)查账征收。指税务机关按照纳税人提供的账表所反映的经营情况,依照适用税率计算缴纳税款的方式。适用于账簿、凭证、会计等核算制度比较健全,能够据以如实核算生产经营情况,正确计算应纳税款的纳税人。    

    (二)核定征收。是税务机关对不能完整、准确提供纳税资料的纳税人采用特定方法确定其应纳税收入或应纳税额,纳税人据以缴纳税款的一种征收方式,具体包括,查定征收、查验征收、定期定额征收。其适用以下几种情况:    
    依照《征管法》可以不设置账簿的;依照《征管法》应当设置账簿但未设置的;虽设置账簿,但账目或者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查账征收的;发生纳税义务,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不申报的;关联企业不按照独立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收取或支付价款、费用,而减少其应纳税的收入或者所得额的。    

    (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征收。代扣代缴是指支付纳税人收入的单位和个人从所支付的纳税人收入中扣缴其应纳税款并向税务机关解缴的行为;代收代缴是指与纳税人有经济往来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借助经济往来关系向纳税人收取其应纳税款并向税务机关解缴的行为。这两种征收方式适用于税源零星分散、不易控管的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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